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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具体事项

税法规定

1.房地产继承、赠与

继承不属于征税范围

特定赠与不属于征税范围: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其他赠与应征税

2.房地产出租

不属于征税范围

3.房地产抵押

抵押期不属于征税范围

抵押期满,转让权属抵债征税

4.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双方均征税

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税务核实,可免征

5.合作建房

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暂免征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税

6.代建房

不属于征税范围

7.房地产重新评估

不属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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