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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亏损递延所得税常见问答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企业亏损递延所得税常见问答

一、企业发生亏损,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发生亏损,税法上允许在5年内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特殊规定除外),虽不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但本质上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均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可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企业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可抵扣亏损时,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二、如果预计亏损在未来得不到弥补,还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依据上述政策,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是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的,所以,预计亏损在未来得不到弥补时,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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