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_会计网校

初级会计网校中级会计网校高会网校注会网校税务师网校银行职业网校经济师网校证券从业网校 会计网公告:
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会计指南 > 税务实务 > 正文

小微企业月销售额15万以内免征增值税常见问答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小微企业月销售额15万以内免征增值税常见问答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醒: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继续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答: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是否还需要预缴税款?

答:不需要,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申报期限吗?

答: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关于会计网 - 联系我们 - 会计服务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