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入口
青海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入口:http://scjgj-gsxt.qinghai.gov.cn或https://qh.gsxt.gov.cn/index.html
青海市场主体年报公示须知
一、年度报告主体范围
凡于12月31日之前,在西宁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均须按时报送上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网址:http://scjgj-gsxt.qinghai.gov.cn)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再报送年报。
本市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海关报送相关年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