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财政局电话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财政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5320307
办公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年初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财政所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严格执行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五)制定区本级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监督管理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六)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上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制定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政府性债务。
(八)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