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被投资单位不应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1. 下列情形中,被投资单位不应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
A. 已宣告破产且进入清算程序的子公司
B. 母公司持股30%但无控制手段的联营企业
C. 母公司短期持有拟近期出售的子公司(持股51%)
D. 母公司通过VIE协议控制的特殊目的实体(SPV)
答案:AB
解析:C项虽拟出售,但若仍具控制(持股51%),需纳入合并直至处置;D项VIE协议控制属于控制,应纳入合并。A(破产清算无控制)、B(重大影响)不纳入。
2. 下列被投资单位中,不应纳入母公司合并范围的是( )。
A. 母公司拥有60%表决权且能主导其经营活动的子公司
B. 母公司通过协议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并实际主导决策的子公司
C. 已宣告破产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的子公司
D. 母公司持股45%但通过与其他股东协议获得额外10%表决权的子公司
答案:C
解析: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由法院接管,母公司无法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不应纳入合并范围。
3. 判断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是否拥有控制的核心要素是( )。
A. 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股权
B.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C. 享有被投资方的大部分利润
D. 与被投资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
答案:B
解析:控制的三个要素中,“权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是前提,没有权力则无法控制。
4.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40%表决权,剩余表决权分散且无其他股东持股超10%,同时投资方有权任免被投资方总经理。此时投资方( )。
A. 无控制权
B. 可能拥有控制权
C. 必然拥有控制权
D. 仅拥有重大影响
答案:B
解析:表决权不足半数时,需结合其他因素(如任免关键管理人员、潜在表决权)判断。本题中任免总经理可能构成“权力”,故可能拥有控制权。
5. 投资方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后可使其表决权从35%升至55%,且转换权当前可执行、对双方经济合理。该潜在表决权在判断控制时应( )。
A. 完全忽略
B. 视为实质性权利并纳入考虑
C. 仅考虑债券利息部分
D. 待实际转换后再考虑
答案:B
解析:潜在表决权若当前可执行且为实质性权利(经济合理),应纳入控制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