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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陕西地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常见问题解答

  1、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时提示:“您选择的税款所属期,未查询到应申报信息”?
    可能原因: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查看该纳税人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明细信息,检查税源信息维护的的关键字段是否齐全,比如,房产和土地的行政区划、纳税义务时间起、土地等级,房产原值等和应税信息关联的税源明细数据。
    处理建议: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维护税源明细信息。
    2、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时提示:“存在往期未申报信息,请先申报往期申报信息”?
    电子税务局不允许申报往期税款,如果存在往期未申报信息,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业务。
    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说明。
    一是原有税源信息省局已从秦税征管系统进行迁移,存量纳税人不需要再次采集,直接进行申报即可。如果不能进行申报,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检查税源信息维护的的关键字段是否齐全。
    二是根据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首次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或变更税源明细信息时,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能证明房地产权属或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目前电子税务局不提供网上采集功能,纳税人需携带相关纸质资料上门办理税源信息采集和税源信息变更业务。
    4、通用申报、印花税申报和单位社保费日常申报在完成申报后,看不到“申报成功”状态?
    可能原因:按次申报的印花税和单位社保费由于可以重复申报,无法确认申报状态;通用申报由于涉及多项税费种,有可能同时存在按次和按月认定情况,所以存在按次申报的申报项目均不显示申报情况,可以通过信息查询下的申报信息查询功能查看申报状态。
    同时,如果其他申报表完成申报后,系统没有显示“申报成功”,可以点击“更新申报结果”来获取最新的申报状态。
    5、纳税人没有认定车船税税种,为什么申报清册中会显示车船税申报?
    车船税申报不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纳税人如果存在自行申报车船税的情况,通过申报清册中的车船税申报功能进行申报;如果没有自行申报车船税的情况,则无需申报,按规定不会产生违法违章信息。
    6、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后,如何缴款?
    缴款方式有以下三种:1、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实时扣款,在征收缴款操作选择界面选择“实时扣款”,系统将发起扣款请求,商业银行实时返回扣款结果。2、所有纳税人都可以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在征收缴款操作选择界面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然后到商业银行划缴税款。3、所有纳税人均可选择上门缴款,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后,不进行缴款操作,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款。
    7、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怎么作废?
    目前,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作废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纳税人需持相关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8、申报缴款里面的申报情况明细查询为什么查询不到本月的申报数据?
    该查询的查询条件为税款所属期,例如,7月份需要查询本期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季报情况,可将查询条件设置为4月1日至6月30日。按次申报的印花税,可将查询条件设置为某一时段。
    9、扣款解锁有什么作用?
    当纳税人选择实时扣款缴款方式,并点击缴款后,长时间等待无提示信息,或提示“核心”两字,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和财税库银系统通讯超时造成,这时纳税人可使用扣款解锁功能,向财税库银系统再次确认税款状态,以完成后续操作。
    10、纳税人已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重新认定了税费种情况,为什么申报清册中没有相关申报表可填写?
    如果核心征管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生变化,申报清册中相关申报表显示不正确,可以点击重新获取申报清册,使电子税务局和核心征管进行一次数据同步即可。
    11、单位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带出的申报数据和实际情况不符,出现失业保险费费率为零、征收项目和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费目不一致等问题?
    解决方法:
    (1)纳税人可在显示错误的征收项目上点击右键进行删除,还可以点击右键进行增行,纳税人在新增行点击征收项目的下拉菜单,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正确的征收项目,填写数据,完成申报业务。此方式为临时解决方式。
    (2)重新进行社保费认定。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重新进行社保费费种认定,以后申报时可自动带出正确的费种信息。
    12、电子税务局上线后,是否还需要在税企通中报送财务报表?
    不需要在税企通中报送财务报表,在电子税务局中报送即可。
    13、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电子税务局目前不能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业务请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申报。
    1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中的税源明细表在每次申报时都要录入?
    纳税人仅在首次、新增或变更税源明细信息时,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果未发生变化,则申报时无需再次录入,系统自动带出。
    15、纳税人本月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后,发现少报,如何补报,需要什么资料?
    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后,未实时缴款或未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前,可通过作废申报功能作废相关申报表后,再次进行申报。如果已经实时扣款或已经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电子税务局无法进行补充申报,纳税人可持相关税费种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16、纳税人某月需要申报印花税的一项,只申报一次,是否申报前必须认定?如果申报一次,是否要取消认定?
    目前,电子税务局申报相关税种时,除车船税自行申报外,其他税费种必须进行相关税费种认定。
    是否取消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17、纳税人认定了一条土地增值税信息,为什么申报清册中会出现土地增值税表一和土地增值税表三。
    土地增值税表一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预缴土地增值税时使用,土地增值税表三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发生转让行为时使用。目前,电子税务局默认带出所有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纳税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申报。后期优化后,将按照征收品目自动带出与纳税人相关的申报表。
    18、打印电子缴款凭证时,为什么不能选择所有15条记录?
    打印电子缴款凭证时,每次只支持10条以下数据。
    19、电子税务局可以申报2016年7月1日以前的资源税么?
    不支持,2016年7月1日以前的资源税请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20、纳税人已经认定了土地增值税相关品目,且为房地产企业,为什么不能申报土地增值税表一?
    房地产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表一时,必须在核心征管有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并且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信息必须确定一个主管税务科所。如果没有,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21、纳税人已经认定了土地增值税-旧房转让(非核定方式)信息,为什么不能申报土地增值税表三?
    非房地产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表三时,核心征管系统必须存在相关房产税源信息。如果不存在,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22、如果电子税务局申报清册中,没有找到需要进行申报的税(费)种,该如何处理?
    1、可尝试通过“申报缴款”-“申报清册”页面右上角的“重新获取申报清册”功能,把新核定的税种带到电子税务局申报清册中供纳税人申报使用。
    2、如果通过重新获取申报清册功能仍无法找到相关税费种,请到“基础信息”-“税费种认定”模块查看是否有相关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无,则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相关税费种认定。
    23、核定征收无需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功能?
    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员进行设置,设置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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