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国税网上申报系统升级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广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有关要求,省局决定对网上纳税申报系统进行全面升级。详情如下:
一、升级内容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二)为方便小规模纳税人能够通过网络自动清盘,增加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一窗式比对功能,详见附件一;
(三)个体双定户增值税申报表(只用于试点单位);
(四)网上快捷支付(只用于试点单位);
(五)财务报表自动导入(只用于试点单位)。
二、注意事项
由于以上业务发生变化,在操作过程中有如下注意事项:
(一)按次报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暂不支持网上申报,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小规模纳税人在一窗式比对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但确认申报表信息无误,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正式申报,但需要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清盘等相关业务;
(三)个体双定户增值税申报表、网上快捷支付、财务报表自动导入功能只适用于试点单位,请其他纳税人暂时不要尝试使用。
由于升级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辽宁省国税局
二0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