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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江苏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18日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2018年度江苏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18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征管信息化系统并库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2019年3月23日至3月31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将暂停办理。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我局研究决定,将2018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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