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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会计处理_商誉会计分录

来源: 会计网zgkw.org



商誉会计处理_商誉会计分录

商誉分为自创商誉与通过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

企业自创的商誉,因其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企业在其报表中不确认该类商誉。

通过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是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会产生商誉),又可以细分为两类: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

①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

金额=合并成本-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该商誉应在合并日在合并方的个别报表中予以确认,一般分录为:

借:被合并方资产(公允价值)

  商誉(差额)

  贷:被合并方负债(公允价值)

    合并方支出的对价(公允价值)

②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

金额=合并成本-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该商誉应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中予以确认,一般分录为:

借: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项目(按公允价值调整后的金额)

  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后的金额)

    少数股东权益(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总额×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应在合并方的个别报表中反映,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应在合并报表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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