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会计制度:5201 转移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因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流动而划出的基金。
二、转移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参保对象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流动而划出的基金, 按照实际转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退回的转移支出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收入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一般基金结余”科目, 借记“一般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 “一般基金结余”科目下“个人账户基金”明细科目,借记“一般基 金结余——个人账户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